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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颢和程颐的具体思想有什么区别
1、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虽然二程都以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但程颢是以心解理,开了以后陆王心学一派。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开了以后朱学一派。
2、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嘉祐年间举进士后,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与弟程颐和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按程颢的说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的絪缊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因此对于人来说,要学道,首先要认识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的这个道理。人能明白这个道理,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即为“仁者”。故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他并不重视观察外物,认为人心自有“明觉”,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
3、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创立者之一。字正叔。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十四五岁时,与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在游太学时,作《颜子所好何学论》,主管太学的胡瑗惊异其才。王安石当政时,未被起用,与兄程颢在洛阳讲学。司马光执政时,被荐为崇政殿说书,与修国子监条规。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声名日高,从游者日众。其后,程颐因反对司马光的新党执政而被贬,任西京国子监守。不久削职,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程颐在被贬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徽宗即位,得以赦免,但不久又受排斥,遂隐居龙门,遣散门徒,不久病死于家。至南宋,追谥正公。在哲学上,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程颐论述为学的方法时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
二、程朱理学家提出了哪些思想主张,
1、理一元论的唯心主义体系,认为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
2、理一分殊,认为万事万物各有一理,此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此为理一;
3、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构成人的本质,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人欲”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与天理相对立。
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开始为统治阶级所接受和推崇,经元到明清正式成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故如对宋明理学的概念不做特别规定的话,在通常的意义上便是指程朱一派的理学。
作为一种思想信仰和道德学说,程朱理学在民间有广泛的基础。晚清时期各地的方志对此有广泛而详实的记载。在编纂思想上,全国各地方志无不把宣扬程朱理学及其道德伦理作为首要职责,这实际上很好地说明了地方社会和基层民众对理学的看法。
而方志中所录忠、孝、节、烈人数的大幅度增长,则从另一侧面说明:广大民众并未因社会危机的加剧而能在短时间内突破纲常名教的桎梏,失去对封建道德伦理的信仰。相反,在各种因素的复杂作用下,封建制度的危机有时还强化了他们的这种思想信仰。
尽管程朱理学并不等同于封建道德伦理学说,但却是后者最为主要的理论来源,正如理学人士所:“性命之理,著落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其中。”程朱理学与封建宗法制度、封建道德伦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从这一层面上说,人们对封建纲常名教的维护实际上即是对程朱理学的维护。
晚清时期的所谓“理学复兴”主要体现在同治朝及其以前的这段时间。同治朝以后,理学名儒相继去世,尤其是在西方文化和启蒙思潮的冲击下,程朱理学迅速衰落下去。
光绪、宣统年间,宗理学人士无视时代大潮,笃守理学往往与顽固守旧联系在一起,为进步人士所唾弃。伴随清王朝的灭亡,程朱理学失去了官方哲学的统治地位,对普通民众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也日渐式微。
三、周敦颐的思想主张
周敦颐的思想主张体现在三个方面
周敦颐的哲学主张是将宇宙视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无极与太极、太极与人极,均统一为一个整体。
其哲学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诚”字,在周敦颐看来,“诚”首先是宇宙存在的根据,是宇宙的本体,即天道本体论。“诚”所体现的心性本体论一个突出的表现便是人的伦理道德。周敦颐如此推重“诚”,就是坚信人类具有真诚善良的本性。
周敦颐的教育主张以“学为圣人”为宗旨,认为教育的目的正是要使人们善恶归善,求得“仁义中正”。他尤其强调德育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认为“君子进德修业”是学习的根本,知识是为德育服务的工具。在教育和学习方法上,他主张要靠自己的学习和思索,也要有教师和朋友的指导作用。
周敦颐的政治主张中心是“顺化”。他指出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圣人修仁义之德,万民才能接受教化,化而为善。同时,也强调刑罚,在周敦颐看来,刑治是为弥补道德的不足而采取的万不得已的选择。他指出圣人以天道为法则,主要是以政养万民,德治是最好的养民方法和手段。他主张“慎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轻易使用刑治。
周敦颐从小喜爱读书,在家乡道州营道地方颇有名气,人们都说他“志趣高远,博学力行,有古人之风”。由于大量广泛地阅读,周敦颐接触到许多不同种类的思想。从先秦时代的诸子百家,一直到汉代才传入中国的印度佛家,他都有所涉猎,这为他而后精研中国古代奇书《易经》创立先天宇宙论思想奠定了基础。
十五岁时,周敦颐和母亲一同上到京城,投奔舅父郑向,当时他是宋仁宗朝中的龙图阁大学士。这位舅父对周敦颐母子十分眷顾。
在周敦颐二十岁时,舅父向皇帝保奏,为他谋到了一个监主薄的职位。周敦颐在任职期间尽心竭力,深得民心。在生活中,周敦颐开始研究《周易》,后来终于写出了他的重要著作《太极图·易说》,它提出了一个宇宙生成论的体系。
中国哲学思想史上,宋明理学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宋明理学以孔孟之道的儒学为主干,还多方吸收了道家、佛家的思想精华,逐渐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想,周敦颐就是北宋理学的创始人。
周敦颐常常和高僧、道人游山玩水,弹琴吟诗。他的学问、气度,也感动过许多人来追随他学习。其中最著名的,是程颢、程颐两兄弟。程颐在后来回忆说,他年少时就是因为听周敦颐讲道,因而厌倦了科举仕途。立志要学习和探索儒家的如何为圣王的道。
周敦颐死后,随着程颢、程颐对他的哲学的继承和发展,他的名声也逐渐显扬。南宋时许多地方开始建立周敦颐的祠堂,人们甚至把他推崇到与孔孟相当的地位,认为他“其功盖在孔孟之间矣”,帝王们也因而将他尊为人伦师表。
而周敦颐生前的确也以他的实际行动,成就了一代大儒的风范,他的人品和思想,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敬仰。代表作有《周元公集》《太极图说》《通书》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敦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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