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档案的问题,以及和中国十大黑留学中介排行榜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3)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3)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机要邮寄: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0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外交部网站,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你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59913991备用。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二、留学生档案存放在哪里
留学生档案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
户口档案留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留学生,是指在母国以外进行留学的学生,现在泛指留居外国学习或者研究的学生。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如下: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以下是详细介绍的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档案办理详细过程,供大家参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3)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3)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机要邮寄: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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