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来华留学咨询和咨询出国留学服务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如何申请来华留学
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二、外国学生怎样办理来华留学手续
1、政府交流:根据政府间双边交流协议办理。
2、校际交流:根据学校间校际交流协议办理。
3、团体推荐:由国外学校、教育机构、友好团体通过中国有关机构或者直接向中国有关大学推荐。
4、个人申请:学生个人通过中国有关机构或直接向中国有关大学申请。
2、填写中方要求的有关来华学习申请表;
4、提供个人学历证明,所学课程及成绩单;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另需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者的推荐信。
6、自费来华留学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华事务委托人和经费担保证明。
上诉各种材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本,或附有此类文字的译文。有关表格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中国有关大学索取。
1、政府间双边交流项目的留学生,申请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人应通过本国政府负责选派留学生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校际交流项目的留学生和自费留学生,春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为上一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秋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一般为当年2月15日至5月15日。各学校规定有所差别,可直接向有关学校索取招生简章和入学申请表格。
三、留学生来华学习应该怎么办
1、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来华学习的留学生应当持普通护照。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或官员)护照的,入学前应当由有关驻华使馆出具照会,声明其在华学习期间放弃有关特权,并向我国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2、法律依据:《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3、第七条留学生的文化水平、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须符合我国接受留学生的规定。留学生来华后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报考理、工、农、医、管理等学科的本科和报考研究生的,均需按规定参加入学考试(另有协议者除外)。报考本科成绩不合格而又接近录取标准的,可入预科学习一年,结业考试合格后升入本科学习,否则入专科或中专学习,或作退学处理。对报考研究生成绩不合格的,可作进修生安排。进修生的专业一般应当与本人原专业一致。
5、第八条来华学习的留学生应当持普通护照。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或官员)护照的,入学前应当由有关驻华使馆出具照会,声明其在华学习期间放弃有关特权,并向我国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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