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和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图书馆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以及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图书馆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成都中医药大学本校学生如何登陆学校的电子图书馆
在电子图书馆里下载文献书籍是不用登入的。点开学校官网上的图书馆链接或者在百度上搜索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在里面查询你要的书籍,点进去右边就会出现电子书的文字,然后就可以看了。如果你要查询论文的话,建议点击校图书馆的链接比如万方数据库,在里面搜索文献,一般都可以下载。
二、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的馆藏资源
1、图书馆在文献资源建设方面紧密结合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的需要,现已建成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兼顾理、管、文、农、教育等学科的综合性藏书体系。图书馆大力开展数字化建设,建立了数字图书馆体系,开通了移动图书馆,实现了由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图书馆的转变。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30多万册,其中古籍图书27891册,珍善本2720册,孤本26种46册,中文期刊1674种;外文期刊18种,电子图书240多万册,数据库28个。
2、图书馆通过完善服务机构、延长开放时间、改善服务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调整资源配置、加强馆藏宣传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率。目前,全馆每周开放98小时,web主页24小时服务。实现了泛在服务、一站式检索服务、纸质资源和电子资源的无缝链接、开展了主动推送服务、学科知识服务,围绕学科内涵,积淀特色学科资源,建立专题数据库和中医特色数据库;面向校内各部门专家、校外相关单位卫生决策需求,自办刊物《中医药科教信使》和《医药信息导报》,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3、与我校的专业特点相适应,本馆中医药文献收藏最为丰富,古今中外主要的中医药图书、期刊等均可供查阅。随着电子信息需求量的增加,我们又先后购置了中医药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文献光盘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数据库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文献信息的研究和服务水平。在作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本馆还积极开展对外的信息交流,除与国内数百家中医药科研机构保持密切往来外,还与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医药机构建立了固定的资料交换关系。
三、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指南
1.凡需使用电子阅览室资源的读者都须经过申请认证,严格遵守本室的相关规定。
2.保持室内安静、清洁,请勿乱扔垃圾、高声谈笑、严禁吸烟,禁止围观。
3.爱护公共财物,禁止任何有损设备的行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读者承担维修费用。
4.读者上机时,如发现设备异常,请立即通知管理员,不得随意启动或关闭电脑,禁止移动主机等硬件设备,否则视作损坏设备,负赔偿责任。
5.为防止病毒,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外来光盘、软盘及移动存储器(闪存盘、移动硬盘等)如确实需要请向管理员申请,在管理员指导下使用。
6.禁止破坏电脑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完整性。读者不得自行插拔、拆卸、移动硬件设备;不得破坏、删除、更改原有系统文件及应用软件。
7.为避免数据损失,请读者注意保存好自己的个人资料及数据,请勿存放在公共使用的电脑中,如确实需要暂存请与管理员联系。
8.文献检索区专供读者学习研究和共享馆内数据资源之用,禁止在检索区内玩游戏及做与学习和研究无关的事情。
9.如发现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的,停止阅览资格3个月(恢复资格须重新申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损坏程度赔偿相应费用。违反国家法律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严禁对内外网的网站进行非法访问、攻击破坏、发送垃圾信息;严禁发表、传播反动言论和黄色资料;严禁泄漏国家机密。一经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严禁玩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严禁看反动及黄色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阅览资格,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为加强文献资料的管理,保障馆藏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图书馆所有书刊只能在本馆复印室复印,读者不得带出馆外。在本馆复印资料的校内外读者按以下原则办理:
1.中外文期刊,须凭有效证件在借阅处办理复印手续。
2.古籍线装书,除凭有效证件外,须在借阅处交付押金100~300元。每复印一页在办公室交版本费5元;珍善本每页10~20元,但数量不得超过每部(册)三分之一,扉页和序不予复印。
3.书刊复印后,须在半日归还,否则,每本中外文期刊交文献资料流通阻滞金2元/半日,每本古籍线装书交纳20元/半日。 1.委托单位或个人须在检索室认真填写申请单,并交付预定金10元。
2.检索人员按检索单要求进行检索,若检索结果有误,责任由填单人负责;若检索人未按检索单要求检索,责任由检索人员负责。
3.检索时限根据检索内容而定,一般为3天,若要提前须加收加急费5元/天。
(1)打印:开机后,一个课题检出文献题录0-40条,收取15元,若超过40条,超出部分按每条0.10元计费收取。
(2)拷盘:开机后,一个课题检出文献题录0-100条,收取20元;若超过100条,超出部分按每条0.05元计费收取。
(3)原文:若查检到的文献需要提供原文的,按每篇文献2元加收原文查检费,复印费另算 1.科技查新由本馆“情报研究室”负责,有关事宜由该室主任安排和协调。
2.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查新项目委托书》,写明查新内容、要求及创新点,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受理查新后,双方签字《技术保密合同书》,本室负责保密。《查新项目委托书》、《技术保密合同书》均一式两份,本室与委托方各保存一份。
4.从承接查新项目到正式出报告的时限为20天,委托方要求缩短时限则按加快处理,但最短不少于5天。
5.查新工作实行有偿服务,每个查新项目收人民币300~400元。立题查新300元,若要加快,按每天加收20元计算。
6.受理查新委托后,本室应及时组织专人按委托方要求查新,对检出文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出具查新报告。
7.查新报告,须经学科专家审查,分别由出报告人和审核人签字,室主任最后核准,无误者加盖查新专用章。
8.查新委托书、技术保密合同书、项目技术资料及查新报告材料均编号存档,查新档案指定专人登记保管。
1.查新的检索范围要保证全面性、系统性和连续性。检索文献的追溯年限严格执行国家科委规定;科研立项类项目,自查新之日起前推10年;报奖类查新项目,自查新之日起前推15年;技术咨询及其它类项目,自查新之日起前推15年到20年。
2.对比文献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可比性,检索结果不允许为“零”。一旦出现检索结果为零的查新项目,应由审核人员重新审核检索策略、检索方向是否正确;可比文献为零时,必须查同类文献;期刊为零时,查有关专著或研究报告;机检结果不理想时,以手检为补充手段;必要时通过学科专家咨询解决。
3.查新结论应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正确性,查新结论中的文字不得涂改。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行为。违反业务规则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每年进行一次质量自查,抽查项目不少于全年查新项目的20%。重点检查各项目是否按查新程序办理,检索文献在追溯年限是否有未查出的同类文献或可比文献,原结论是否准确客观。对自查情况要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研究院。
5.按国家科委部署,积极参加查新单位间的互查活动。一方面通过吸取兄弟单位的好经验,
促进自身工作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被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切实改进。
6.保持与委托方的联系不低于年查新项目总数的40%,了解鉴定会专家对查新报告的反映以及查新项目推广、评奖等情况。对用户投诉本着坚持原则、有错必纠的精神,妥善处理。
7.查新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受过查新专业和外语培训,完成每项查新项目的查新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家咨询组由副高职以上职称,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各学科专家组成。经常组织专题讲座及典型查新项目的分析,提高查新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自查、互查、用户反馈等措施进行质量评估,作为考核查新人员、咨询组专家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的依据,并与他们的聘用、奖励、晋升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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