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研一入学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一、吉林大学研究生学费,以及奖助学金是多少
1、吉林大学研究生学费见当年公布具体收费标准,2018年学费如下: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
5、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助形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组成。
6、研究生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标准和比例参照吉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7、参考资料:奖助管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8、吉林大学2018年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吉林大学
二、吉林大学研究生期间奖学金包括哪些
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15元;入学前为在职人员,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5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5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的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175元;入学前为在职人员,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195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5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停发普通奖学金
1、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但可参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如果有合同或协议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2、本校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3、研究生退学、取消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从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4、毕业研究生,从学校规定派遣时间的第二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5、研究生在延长学习期间,不发普通奖学金,也不参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6、需停发奖学金的其它特殊情况。
参考资料:吉林大学-吉林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试行办法
三、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有多少
1、学年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20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10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5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5%;单项奖学金3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
3、学年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本科学生。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5、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取消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6、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评选。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
7、“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比重应在80%-90%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研究确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各部分权重比为1:3:3:3。“净加减分”政策由各学院单独制定,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
8、“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参评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年内“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含50%)。
关于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一入学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