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简章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长沙理工大学黑暗的很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第四条经教育部批准,长沙理工大学由原交通部部属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为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在录取时认可其优惠分,并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的考生需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该类专业。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对于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国防生报考考生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并按军队的需求条件选拔。
第二十条对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长沙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邮政编码:410076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31-82309550、82309551、82309552、8230955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二、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官网发布的《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08年,学校院系调整时由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合并而成,其前身溯源于原长沙交通学院工商管理系、长沙电力学院财经系和湖南省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六十多年来,学院立足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已成为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教学研究机构。尤其是会计学专业,在全国交通系统享有“南路桥、北财会”的美誉,在全国电力系统享有培养总会计师“黄埔军校”的美称。学院现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流动站,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硕士(MAS)、公共管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硕士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2018年获批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以“汇聚管理精英,成就企业领袖”为使命,培养方向包括: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与金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与项目管理。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3年以上(即8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5年以上(即2018年8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毕业2年以上(即2021年8月1日前毕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详见2023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现场确认地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前一周,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12月24日下午英语二(满分100分)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命题。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中笔试科目为F0707政治理论。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MBA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非全日制学员每年缴纳2.15万元,共计6.45万元。
教学除课堂教学外,开展了“移动课堂、野外拓展、学术讲座、案例大赛、文体活动”等多形式的学生活动。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0731-85516327吴老师0731-85516372扶老师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7教2楼
三、2022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1、 2022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4、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5、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www.csust.edu.cn。
6、第四条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
7、第五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8、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
9、第七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10、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
11、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12、第十条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13、第十一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14、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5、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16、第十四条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7、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政策执行。
18、第十五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9、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0、第十七条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21、第十八条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22、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23、第二十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24、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学校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25、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6、第二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27、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28、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9、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0、第二十七条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31、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32、第二十九条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3、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4、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35、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
36、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5834715
37、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邮箱:cslgzb@csust.edu.cn
38、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8529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