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简章,以及北邮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北京邮电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它的分数线是多少
1、北京邮电大学可谓是中国比较著名且顶尖的大学,可以和中国的清华北大有的一拼,但是北京邮电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呢?这所大学还是有招生的标准的。北京邮电大学招的都是由普通类提前批以及国家专项分数线。可以说不同的批次都是有不同的标准的,但是可以知道想要上这所大学真的是难之又难。而且对于外省来说招生的人数更是非常的少。
2、北京邮电大学是一类综合类学校,但是还是比较偏工科性的。里面有很多比较热门的专业,就是通信专业,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都是必须是物理的,所以还是比较偏理科性的。学校一些专业更是有强制的要求。那如果选的是文科向金融学智能交互设计,工商管理都是不能够学习的。所以这所学校还是比较偏工科性的一所大学。
3、每个省份的计划招生都是不同的,所以要根据每个省份的计划招生的不同来选择分数线,而且各个省份一定要关注历年来的分数线和招生人数。这些都是要在官网上具体查到的,官网上的真实数据才是最真实有效的,其他地方的可能都是假的。那么对于外省的其实没有具体的分数线,只是看报考的人数和招生计划,从上往下来基本上是非常有把握的,才会选择报北京邮电大学。这所学校基本上都是各个省份的前1000名才可以上的学校。
4、这所学校的历史沉淀可谓是非常的悠久,从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已经形成了信息专业特色明朗的211工程学院。里面设有研究生学院,如果考上了这个学校,研究生也可以在本校上,在这所学校是以教育为主的,提高素质并且有双休的专业制度。所以在这所学校上学,一定是可以得到充分的自我提升。
二、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0月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北京邮电大学MPA教育由经济管理学院承办。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工商管理、高级工商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国际商务、公共管理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物联网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建有5个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和实习场所、1个创新实践基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2002年就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列第19名,北京地区第4名。
北京邮电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2010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生,依托学校在信息通信与互联网领域的优势,走特色发展之路。办学伊始,学校提出了“培养信息社会公共管理精英”的核心培养目标,坚持以“两化融合、低碳发展、创新引领、信息支撑”作为办学特色,目前已形成了以行政管理、网络空间治理和公共信息管理为主体的学科发展方向,顺应时代发展需求,服务国家经济建设需要,为政府部门培养了一批适应信息社会公共管理需要的精英人才。
学院秉承务实严谨的作风,以热心、诚心、爱心、精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以开放的办学理念和打造精品的办学思路,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踏踏实实做好公共管理知识传播与科学研究工作。
目前,北邮MPA设立4个专业方向:行政管理方向、网络空间治理方向、公共信息管理方向、社会组织管理方向。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19年11月上旬(以北邮研招办通知时间为准),考生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现场验证和图像采集。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以研招办通知为准。
未通过学历查验考生,需携带学历认证报告等文件。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在下载的准考证中查看。
3.初试科目:英语二(代码20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代码199)。
4.复试科目: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政治笔试(复试细则见北邮经管院官网后续通知)
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和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非全日制专业优先录取定向就业考生。2020年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调剂和录取,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分为定向生和非定向生(由考生在报考时自己选择,一经选择后期无法更改!),其中非定向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到北京邮电大学,户口可自愿迁入,毕业时按应届毕业生派遣,在校学习期间,档案一律不准迁出;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正式录取前需与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定向培养单位),毕业时不派遣。
我校MPA教育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将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学费:待定(学费标准另行通知)
2.在校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医疗费等均自理。
2020年MPA非全日制计划招生人数待定(2019年非全日制40人,仅供参考)
以上是环球青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如果不想错过报名和考试等重要事件时间,可以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该服务会在信息发布后给您短信提醒。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备考,考取到自己理想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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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章程
1、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全国重点公办大学,同时也是双一流建设大学,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工作,开设多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择优录取,各项专业学费也已做出了明确公示。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3、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4、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5、第三条学校本科办学地点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海南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海南校区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6、 2022级学生各专业(类)办学地点如下:
7、电子信息类(元班)、计算机类(元班)、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为一年级在沙河校区,二、三、四年级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在沙河校区或西土城路校区;
8、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沙河校区;
9、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海南校区。
10、第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11、第五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12、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13、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14、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5、第九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6、第十条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7、第十一条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信息科技前沿,培养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邮电大学设立未来学院,开设本硕博贯通培养实验班,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元班)和计算机类(元班)。
18、第十二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9、北京邮电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
2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办学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21、第十三条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2、第十四条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23、第十五条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24、第十六条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5、第十七条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26、第十八条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27、第十九条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其招生简章)。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除内蒙古外的其他省份,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8、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29、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30、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31、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32、第二十条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33、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34、第二十一条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5、第二十二条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6、第二十三条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37、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38、第二十五条2022年学费标准: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法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万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沙河校区和西土城路校区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海南校区住宿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39、第二十六条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40、第二十七条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41、第二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电话:010-62281998。
42、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3、第三十条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 [email protected]: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微信公众号:北邮本科招生。
44、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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