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张雪峰谈兰州交通大学怎么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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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州交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招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计划招生100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注: 1、兰州交通大学学校代码为10732;
2、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且要求报考专业与本人高职(大专)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对应关系见上表;
3、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
4、报考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计算机科目的考试类型均为理工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21年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具有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甘肃省户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从2021年起,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2日8:00至26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填报志愿、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三)填报志愿时应选定所报院校及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只能选择1所招生院校的1个专业。
(四)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2日8:00至28日18:00。
(一)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自行打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我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由考生生源学校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
3、考生当年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册》(含本人信息的一页)复印件(须生源学校盖章);
4、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
5、建档立卡户考生须由生源学校核实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生源院校发至电子邮箱:1120500782@qq.com;纸质版可报送或邮寄至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综合科技楼710室)。
(二)退役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我校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并盖章后,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综合科技楼710室)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三)专业相同或相近情况的认定由我校负责。
(四)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5日8:00-18日18:00。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安排在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
毕业后拟签约铁路单位的考生,若本人有色盲色弱情况,请谨慎报考我校的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理工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大纲。公共课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执行(附件2),其中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计算机科目的考试大纲均执行计算机理工类。专业课考试大纲由我校制定(附件3)。
(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课(计算机、英语)的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我校负责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工作。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至18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专业课考试科目安排。专业课由专业主干课程和高等数学组成,各占100分,共200分。
(六)考试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七)各生源院校应对本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进行考前14天健康监测、收集汇总数据,并及时将异常考生信息报送我校。考生须符合国家、省市和我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我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
(二)划线原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专业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优先录取。
(四)预录学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录取工作于2020年4月30日前结束。
(五)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学费:4700元/年生,住宿费:800-1400元/学年生。
收费标准在入学报到时如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931-4956179、4938051
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lzjtu.edu.cn/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LJZB38051)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二、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一流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简称为“兰州交大”;英文名称为“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LZJTU”。部标代码为“10732”,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铁道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普通高职生)。
第三条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被我校拟录取并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兰州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就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兰州交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我校发布的专业(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乒乓球项目)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项目)。对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公示且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新疆和西藏招收内地高中班,具体政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本科专业学费:工学类专业47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高职专业为三年。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虑到我校部分铁路主专业(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等)将来主要面向铁路系统就业,对学生视力要求较高,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以及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兰州交通大学网址:https://www.lzjtu.edu.cn/;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b.lzj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传真:0931-4938051;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简称为“兰州交大”;英文名称为“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LZJTU”。部标代码为“10732”,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铁道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普通高职生)。
第三条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被我校拟录取并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兰州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就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兰州交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我校发布的专业(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乒乓球项目)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项目)。对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公示且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新疆和西藏招收内地高中班,具体政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本科专业学费:工学类专业47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高职专业为三年。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虑到我校部分铁路主专业(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等)将来主要面向铁路系统就业,对学生视力要求较高,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以及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兰州交通大学网址:https://www.lzjtu.edu.cn/;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b.lzj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传真:0931-4938051;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