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以及湖科大招生简章2023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659万册。设有19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3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3个国防特色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学院拥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基地“‘VR+艺术设计’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工业设计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视觉传达设计: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和科学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为重点的策划、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信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社会服务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一专多能综合应用型的视觉传达设计人才。
环境设计:培养能在环境装饰设计公司、环境景观设计单位、艺术设计教育和科研机构、设计管理部门等,从事景观环境设计、公园住宅环境设计、空间内外家装软装设计、公共设施环境设计、乡村改造环境设计,设计教学、研究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产品设计: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研发型企业、互联网企业、设计产业园区、高中等院校等,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策划、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开发相关的交互设计、品牌设计、展示设计等工作,艺术与工程融合的综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院设有美术系、音乐系、舞蹈系等三个系,美术学、绘画、雕塑、音乐学、舞蹈表演等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艺术硕士(美术、音乐)和教育硕士(美术、音乐)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师在专业刊物、展览发表论文、入选作品500余篇(幅);在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60余项;出版专著、画册、教材100余部。学院设有“艺术作品实践与产业化研究所”、“湖湘音乐文化研究所”和“艺术人类学研究所”三个校级研究所。
美术学: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具有美术史研究、美术评论、美术教育、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美术专业创作等方面能力,能在中、小学校从事美术教育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绘画: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设有国画、油画、版画三个专业方向。
音乐学:分钢琴、声乐、舞蹈、理论、作曲、器乐、指挥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中、高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培训、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培养具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技能和专业理论素养,并接受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表演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培养具备扎实的舞蹈学、体育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体育舞蹈、流行舞蹈等表演能力、创编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舞蹈表演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2020年我校8个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为准)。
2、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1.我校2020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
本科招生网:http://zs.hnust.edu.cn/
二、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1、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标代码:10534;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3、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设有90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及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EdM)、翻译硕士(MTI)、会计硕士(MPAcc)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硕师计划”推免权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4、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第五条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6、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思考研究有关招生考试工作。
8、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9、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73804,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5,58273808,58273839;传真:0731-58290147,学校网址:www.hnust.cn,招生网址:zs.hnust.cn。
10、第十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1、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2、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13、第十三条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14、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试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15、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不得“特批”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入学。
16、第十六条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
17、第十七条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成绩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18、第十八条对于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试徒手画,则考生必须参加徒手画加试并合格。加试成绩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19、第十九条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要求英语口语考试合格。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20、第二十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21、第二十一条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当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22、第二十二条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3、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湖南省一般不超过105%,其它省份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4、第二十四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加分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25、第二十五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依次按英语、数学、语文、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26、第二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计算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
27、第二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28、第二十八条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9、第二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0、第三十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31、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2、第三十二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3、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三、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是什么
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下面是详细信息,来看一下!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1.我校2021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于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省2011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及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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