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一、云南大学体育硕士考研:初试和复试该如何准备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具有明显差异。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考研报考体育硕士的同学们可以报考哪些院校呢?各院校初试和复试具体的备考方法是什么?下面跟随猎考考研一起来详细看一下吧~~~为大家总结各专业考研初试和复试备考方法详细汇总
云南大学设20个学院、8个研究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留学生院,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4975人,研究生14092人。有本科专业81个,国家特色专业12个,国家精品课程10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教育部—IBM精品课程1门,教育部—INTEL精品课程1门,拥有民族学、生态学、专门史、微生物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 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有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
101思想政治教育;外国语;346体育综合
2、体育硕士研究方向以及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
学院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031)体育学院
近几年分数线汇总云南大学最新考研复试分数线查看详情2021云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查看详情4、云南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关注云南大学体育硕士考研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考研有哪些专业招生、各招多少人、考哪些科目等事项:详见云南大学
关注云南大学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信息:详见云南大学
各大研招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汇总
考研复试英语查看详情考研复试礼仪查看详情考研复试面试注意事项查看详情考研复试-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复习查看详情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
专业知识的考查内容可参考院校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
外国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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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杨林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轩路。
2021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学生一年级在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就读,二、三、四年级所在校区待定。其他专业2021级新生在杨林校区就读。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学制
学校今年招收的4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及专业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
(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三)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和钢琴方向。
(五)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3个专业按土木类招生;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个专业按建筑类招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5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按类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第二个学期末,在所在类按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分流,分流学生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开设。学生从第三个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培养。
(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等3个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按类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第三或第四学期在所在类按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分流,分流学生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开设。分流后进入专业培养。
(七)建筑类的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九)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十)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一)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十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2021年新生的收费标准,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一)学科门类为文学、教育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泰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二)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7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
(三)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9000元/生·学年。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联系电话:0871-64316805、64313233
官方微信: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目前正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转设工作,如在2021年填报志愿前转设工作完成,则2021年录取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使用转设后的校名。
(四)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云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1、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3、第三条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4、第四条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5、第五条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第六条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第七条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8、第八条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9、第九条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10、第十条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11、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12、第十二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13、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4、第十四条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15、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6、第十六条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17、第十七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8、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19、第十九条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0、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21、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22、第二十二条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23、(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4、(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25、(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6、第二十三条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27、(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28、(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区、市)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29、(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30、第二十四条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31、第二十五条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2、第二十六条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33、第二十七条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1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34、第二十八条我校2021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第二十九条各专业学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36、第三十条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7、第三十一条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8、第三十二条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9、第三十三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0、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41、第三十五条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第三十六条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43、第三十七条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机构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44、第三十八条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5、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46、第四十条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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