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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中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
3、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4、第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本科普通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等。
5、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6、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7、第六条 我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8、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9、第八条 我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10、第九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高考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11、第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12、第十一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13、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我校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14、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5、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16、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我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7、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18、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类保送生外(具体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19、第十七条 我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20、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1、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22、第二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3、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4、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 https://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
25、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6、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27、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8、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二、2021中南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中南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中南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三、中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深空网根据中南大学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说明,大家可以参考。
中南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1997年批准的、第三批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
MBA项目依托中南大学“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和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势,围绕学院使命,以及“打造新时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卓越商学院”学院愿景,以国际化师资队伍、创新的培养模式、丰富的企业实践项目、广泛的校友资源、多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特色,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培养超过6000余名管理精英,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赞誉。2015年获得AMBA国际顶级管理教育体系认证,2020、2021年泰晤士中国学科评级榜单中,中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评级为A,进入中国工商管理教育第一方阵,是国内最具影响力MBA品牌之一,培养整体质量高,MBA研究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全球视野、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家精神的高级职业经理人为目标,培养掌握全球视野下的战略思维和分析能力,识别、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具有预测和应变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指挥领导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管理人才。
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2023年预计招生人数320人(含MBA、EMBA),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备注: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报名资格。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单独考试考生。
1.选择中南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本人图像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3.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中南大学报考点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新校区。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招办及各二级单位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历学位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工商管理(MBA)学费标准:全程12万,分3年缴费。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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