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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理工大学考研需要学位证吗
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时间: 2016-09-21来源:作者:点击: 204938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650名(含推免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550名(学术学位研究生约155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含单独考试),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重点面向国防科技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
(四)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所在省(区、市)接受报考我校的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最迟在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将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其中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学制为2.5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培养全过程学费4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待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确定,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1、我校招生目录中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是根据近年录取情况拟定的参考计划,包括了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其中拟预留150个左右的全日制计划用于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传真:025-8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二、2021南京理工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南京理工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三、(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我校全年招收博士生380名左右(包括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
报名考试情况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作调整。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我校报考情况,我校各学院2014年招收“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生不
超过相应限额,各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请报名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再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或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以上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
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需进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将(1)、(2)、(3)项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进行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五、报名手续(以网上的“报名须知”为准):
我校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
http://219.230.65.173/zs/bswb/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考试
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形式。申请考核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
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http://gs.njust.edu.cn/zsw/a/zszc/20130906/89.html)。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考试方式
以上两种考试形式,在网报时选择的都还是“公开招考”,但提交的材料不同,请查
1、“公开招考”考试日期: 2013年11月2日~3日
2、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
3、业务课(二门: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中的数学为:高等线性代数、数理方程、计算方法、数理统计四门科目中的任意一门参
专业综合:各学院根据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
有关事宜请直接与学院及导师联系。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合格考生由学院组织复试,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及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在职博士生在录取前将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所有拟
录取博士生须经政审合格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
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1、根据国家政策,2014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2、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研究生全额资助赴国外参加合作科研,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博士生学术
3、我校低年级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
4、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南京理工大学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基金,其中成绩突出者,还可获得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根据国家需求计划双向选择
就业。委托培养生、定向生毕业后回委托、定向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生由学校推荐就业。
如教育部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我校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凡在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
带*号的博士生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
单位代码:10288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部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15498传真:025-8443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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