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官网,以及国际关系学院报考要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一、国际关系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国际关系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拟定招生规模。
第九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和我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和工作的监督。
第十条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国际关系学院2020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按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择优录取。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为: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
第十七条在非平行志愿模式下,本科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未列入面试的省市2020年不组织面试。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1998年9月1日及以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2020年学费: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国际关系学院录取条件
1、国际关系学院是一个以培养国际关系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学院。该学院的课程设置涵盖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多个领域,旨在培养全面素质和跨学科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2、入学时需要提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考)或者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统考)成绩。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国际关系学院对于高考分数的要求相对较高。
3、通常,被录取的学生高考总分应该在60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对于参加统考的考生,其总分应不低于210分,单科成绩也要达到相应的要求。
4、作为读国际关系的学生,良好的英语水平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是国际关系学院入学的必要条件之一,持有托福或雅思也同样可以被认可。在申请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成绩单或证书。
5、国际关系学院除了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和英语水平之外,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通常情况下,学院会在学生申请入学资格时进行面试,以了解其对国际政治、历史等领域的兴趣和研究方向。
6、此外,学生的相关实践经历、社会工作、获奖情况等也会被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虑范围。
7、在录取时,国际关系学院也会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政治表现。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此外,在实践中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等都可以更好地展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
8、总体来说,国际关系学院对于申请者的要求十分严格。除了文化成绩和英语水平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也是入学考虑因素之一。如果你具备各方面优秀的能力和潜力,国际关系学院将是一个非常适合你的学院。
三、2022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22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法学、行政管理、传播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为1:1。
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及以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2022年学费: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5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法语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学校网址:https://www.uir.edu.cn,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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