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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居正改革是怎样的典故
1、十六世纪后半叶,日趋衰败的明王朝一度出现政治比较清明、国家转向富强的局面。在这场振弊起衰的转变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杰出的政治家、宰辅张居正。
2、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古称南郡,今属湖北省)人。他童年时,家道小康,所以他说:“正起自寒士,非阀阅衣冠之族。”但他从小“颖敏绝伦”,胸有大志,加上他的孜孜不倦,因此学业进展很快。他十二岁时补荆州府学员。第二年,他到湖广首府武昌参加乡试,湖广巡抚顾磷接见居正,“许以国士,呼为小友”。但为了砥砺张居正为大器,虽然文章出众,并未录取。
3、嘉靖十九年(1540),张居正十六岁,通过乡试考中举人,顾磷解犀带相赠。居正二十岁赴京会试失利,二十三岁再试成功,中二甲进士,改庶吉士,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4、庶吉士是在翰林院学习的后备官员,人们目之为“储相”,即后备宰相。庶吉士读书翰林院,有条件阅读外面难得见到的文献典籍。一般的庶吉士多在文词上下功夫,张居正慨然以天为己任,每日认真地研究国家的典章制度,总结历代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探讨治国的大计。后来他在《翰林院读书说》一文中写道:“道不兼乎经济(经国济民),不可以利用,为学应该‘敦本务实’。”三年后,他被授翰林院编修。嘉靖四十二年(1563),张居正任裕王朱载重(古厚字)的日讲官,也就是裕王的老师,后升任侍讲学士,领翰林院事。
5、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1567年1月),嘉靖帝病死,裕王即位,是为穆宗。隆庆元年(1567)正月,张居正以裕王旧臣的身份,被擢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二月,又晋升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预大政。他入阁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当时的首辅徐阶共同起草世宗的遗诏,在遗诏中“尽反时政之不便者”,纠正了嘉靖时期的诸多弊政,受到朝野上下的欢迎。
6、明朝中期,早已度过了它的“黄金时代”,而呈现出一派式微的景象。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尖锐,政治日益腐化;官吏贪污成风,弊端丛集;财政拮据,捉襟见肘;农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边患丛生,险象迭至,南有倭寇肆虐,北有鞑靼逞威。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张居正在入阁的第二年,就呈上洋洋几千言的《陈六事疏》,提出了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项政治主张,这些主张切中时弊。但穆宗毕竟不是英明之主,加上首辅李春芳宽和老成,不求兴革,但求朝廷安宁。张居正的政治主张,并没有得到实行。
7、嘉靖二十九年(1550)八月,由于明朝武备不修,鞑靼的俺答汗率众越过长城,打到北京城下,嘉靖帝和首辅严嵩、统帅仇鸾束手无策,听任俺答大掠三日后回归塞外,这一年是庚戌年,史称“庚戌之变”。此后,俺答曾几次主动提出通贡互市,都为嘉靖帝拒绝,但又无力制止俺答南下,致使长城沿线地区人民深受祸难。面对鞑靼贵族的骚扰,张居正力主抵抗。隆庆时,在张居正的建议下,明政府调抗倭名将谭纶、戚继光等主持蓟辽防务,命总兵李成梁镇守辽东。戚继光创造了马、步、车相结合的战法,变消极防御为积极防御,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防线上加修了“敌台”三千余座,作为侦候守御之所。张居正对于戚继光等人的活动,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欲为继光难者,辄徙之去”。在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明政府多次击退鞑靼贵族的进攻。隆庆五年(1571),明朝政府在兵部尚书王崇古的建议下,接受鞑靼的臣服,奉行了与蒙古俺答汗之间的茶马互市政策,此事得到张居正的极力支持。张居正认为:通贡后,朝廷给俺答所部的抚赏不过万余银两,而节省军费百余万,这样做不仅能使长城地区人民生命得以“全活”,北方的农业生产免于战争的破坏,更可以借此兴修屯田,加强边备。从此以后,约有二三十年间,北边无战争。
8、张居正的政治思想,主要是讲“综核名实”,就是“凡事务实,勿事虚文”。他认为“天下之事,极则必变,变则反始,此造化自然之理也”,痛斥那些墨守成规的人是“腐儒不达时变”。他主张“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目的是要加强中央集权。因此,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9、一、整顿吏治,讲求实效。张居正认为,吏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嘉靖、隆庆年间政局混乱,其症结在于吏治腐败,名实不符。官僚们或“大言无当者,以虚声窃誉;倜傥伉直者,以忤时难合;而脂韦(圆滑阿谀之意)逢迎者,以巧宦(善于钻营趋奉)取容”。他还认为,造成明中叶以后农民起义的原因是政治腐败,官吏贪残,所谓“吏不恤民,驱民为盗,此皆酿祸之根”。为此,张居正主张整顿吏治,裁汰一批因循苟且的官僚,奖励一些“急功进取”的官吏。他在执政伊始,就奏请神宗实行考成法。他在上给神宗的奏疏中说:“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考成法规定,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对于各项章奏,都应立即转各有关衙门执行。转发前,“俱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销”。此外,另立两本文簿,一本送六科备案,由各科查核执行情况,任务已执行者在册上注铛,未按规定执行者则纠举上奏;一册送内阁查考,如果发现六科所报有容隐欺蔽者,则加以举奏。这样,对于应办之事,从内阁到六科,从六部到各衙门,都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考成,做到“月月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合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
10、按照明朝的祖制,一切行政事务,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行政长官有尚书、左右侍郎。同时又有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尚书是二品,都给事中只有七品,但是对于六部有封驳、纠劾之权,六科实际上是六部的监察机关。内阁本来是皇帝的秘书处,事实上不负行政责任,更谈不上监察责任。实施考成法之后,居正以内阁控制六科,就从立法上扩大了内阁作为中枢机构的权限,这不能不说是一创举。考成法实施后,对于贯彻朝廷政令,特别是在整理赋税方面,产生的影响最大。与此同时,张居正对于用人行政方面,也针对当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一些改革意见。他提出今后用人,应当“但问功能,不可拘资格”,苟“非贪婪至无行者,尽可随才任使”。万历二年(1574),为了纠正当时存在的“官不久任,事不责成,更调太繁,迁转太骤”的消极效应,张居正又推行了内外官久任法。规定:知府、知县六年一迁,其间如发现某人不宜任某官,某官不宜在某地的,抚、按官可量行更替;各省布政使、按察使三年一迁;中央科、道、部、曹六年一迁。这样,“藩(布政使)、臬(按察使)、守、令皆得自展”,努力尽心本职工作。他还主张慎选地方官吏。他说;“守令者,亲民之吏也。”请求皇帝“勒下吏部,慎选良吏,牧养小民,其守令贤否殿最。惟以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乃与上考称职,不次擢用。若但善事上官,干理簿书,而无实政及于百姓者,虽有才能干局,止于中考,其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发落”。经过一番整顿,万历初年吏治情况大为好转,中央政令,一经发出,“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11、在职官方面,明朝在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南京仍保留六部诸寺,但多半形同虚设。嘉靖、隆庆年间曾开始裁革。万历三年(1575),在张居正的主持下,朝廷下令:此后南京官员出缺,非紧要者不必一一推补。经过九年的裁革,除了有名望的大官和必须的属员以外,凡冗滥者皆裁汰之。这些都是居正任内的成绩。
12、二、严肃法纪,信赏必罚。张居正在奏疏中一再强调“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又说,“有功于国家,虽千金之赏,通侯之印,亦不宜吝;无功国家,虽嗍笑之微,敝祷之贱,亦勿轻予。”张居正说到做到。世袭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朝弼作恶多端,擅杀无辜,兵部三法司会议认为法应处死。但其始祖三世,皆大有功于国家,朝廷曾送给铁券,子孙许免一死,非有反逆实迹,应稍从宽宥,待以不死。张居正根据上述情况,拟旨“沐朝弼屡抗明旨,作恶多年,擅杀无辜,情罪深重。本当依律处死,但念元勋世裔,姑从轻,著革去冠带为民,押发南京随住”。万历七年(1579),神宗援引武宗和世宗朝的成例,命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进封他的岳父王伟为伯爵,吩咐内阁拟旨。居正无从拒绝,他说:“既有正德以后事例,王伟中宫至亲,臣等不敢抗违”。但是他指出:“臣等恭照圣祖定制,公侯伯爵,非有军功,不得滥封。”他又提到嘉靖八年,世宗曾诏廷臣会议外戚封爵事理,诸臣议称:“祖宗之制,非军功不封。夫爵赏者天下之爵赏,人主所恃以励世之具也。今使椒房之属(指外戚),与有大勋劳之人,并享茅士(指封爵),非所以昭有功,劝有德也。今除已封见任者,姑准终身外,此后凡皇帝、驸马、俱要查照祖宗旧制,不许夤缘请封。”申明王伟的爵位只能终其身,子孙不得世袭。直到居正身后,这个限制才被撤销。
13、整顿驿递是张居正严肃法纪的又一项内容。明朝政府在从京师到各省的交通干线上都有驿站,专为公差人员提供食宿和旅途方便。驿站的交通工具和民夫都由沿途百姓负担。民夫三年一幸占,周而复始。这对于交通干线附近的人民,不能不说是规定,只有军国大事,才能凭“勘合”(护照)使用驿站。但到后来,这一规定渐成具文,有的官员甚至在驿站恣意滋扰,百般需索,致使驿递“困敝至极”,人民也不堪负担。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提出整顿驿递的计划:“凡官员人等非奉公差,不许借行勘合;非系军务,不许擅用金鼓旗号。虽系公差人员,若轿扛夫马过溢本数者,不问是何衙门,俱不许应付。抚、按有违明旨,不行清查,兵部该科指实参治。若部、科相率欺隐,一体治罪……凡内外各官丁忧、起复、给由、升转、改调、到任等项、俱不给勘合,不许驰驿。”
14、张居正执法很严,而且从自身做起。他的儿子由京师回江陵应试,吩咐儿子自己雇车;父亲过生日,吩咐仆人背着寿礼,骑驴回里祝寿。万历八年(1580),居正次弟居敬病重回里,保定巡抚给以照顾,发给勘合,居正随即缴还,并附去一信说:“仆忝在执政,欲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最难办的还是内监和衍圣公。内监是宫内的亲信,轻易干涉不得,居正只得吩咐他们的上级去设法。衍圣公是孔子六十四代孙尚贤。他每年从曲阜入京朝贡,沿途骚扰,“百姓如避虏贼”。山东布政使据实秉告居正。居正答书说:“夫圣人秉礼为教,志在从周,假令生今之时,亦必斤斤守朝廷之法,不可逾越,况其后裔乎?后若再行骚扰,亦宜一体参究,庶为持法之公也。”后居正与山东巡抚重新商定,将衍圣公每年入朝,改为“如王府例,每岁只差人进马入贡,不必亲行;或当朝觐之年,预期奏请,得旨而后行,亦为简便”。从而减少了交通干线附近居民不少的惊惶。经过张居正的一番整顿,驿递状况大有改观,以致万历八年(1580),神宗派皇亲上武当山祈神赐子,也不敢使用驿站乘传。
15、三、治理河患,解决漕运。明代的黄河在今江苏滨海县境内出海,其中自徐州至清河(今淮阴西)的一段黄河又是运河河道,时称“借黄为运”。清河以东到出海口,黄河又与淮河共一河道,黄河水涨,淮水被逼,倒灌运河。当时黄河经年泛滥,常使运河阻断,漕运不通,农田也大量被淹没,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大问题。张居正对此极为忧虑。为了解决黄、淮水患,他认为必须统一事权,由一人兼任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根据他的建议,朝廷于万历六年(1578)正月,命吴桂芳兼理河漕。不久吴逝世,居正又推荐有治河经验的水利专家潘季驯以工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衔,总理河漕,许以便宜行事。季驯从“民生运道两便”出发,采取“筑堤障河,束水归漕,筑堰障淮,逼淮注黄”的治水方案,治理黄、淮。在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下,朝廷批准了他的计划,又给以充足的经费,潘季驯得以排除干扰,大胆地执行他的方案,改变了黄、淮两河经常决口,漕运不通的状况。“数年以来,居民既奠,河水安流”,而“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漕船也可直达北京,对农业生产和南北经济交流起到一定的作用。
16、四、推行一条鞭法。张居正改革的最主要内容是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他在任首辅后即曾尖锐指出:“自嘉靖以来,当国者(指严嵩)政以贿成,吏股(juān、捐,剥削)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指徐阶)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逋负(拖欠税赋)渊薮,以成兼并之私。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为了富国足民,他认为必须从根本上整顿国家的赋役;为了均平赋役,必须首先清丈土地。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下令清丈全国各种类型的土地,限三年完成,并且规定对破坏清丈者,要“下诏切责”。这次清丈正如他所说的,“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经过三年的努力,共丈得天下土田七亿亩,比弘治十五年(1502)超出二亿八千万亩。尽管这一田亩数额不免有所夸张,但毕竟使一些豪强地主受到了抑制。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又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局部地区施行的一条鞭法,下令在全国范围实行。一条鞭法的内容比较复杂,各地施行也不一致。根据《明史·食货志》和其他史书记载,它的主要内容是:统一役法,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力差,一律折银征收,力差由官府雇人应役。原来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丁和粮各占多少比例,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实行不一,或丁六粮四,或粮六丁四,或丁粮各半。赋役数目,以县为单位计算,以原有税额为基准,不得减少。这种把田赋和名目繁多的力役,总编为一条的办法,称为“一条鞭法”(亦称“一条编”)。它的特点概括起来说,就是赋役合一,按亩计税,用银交纳,手续简便。施一条鞭法的实施,从实际效果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兼并和均平赋役的作用,减轻了一些地区农民的负担。《明史·食货志》说:“赖行条鞭法,无他科扰,民力不大绌(拮据)。”这种赋役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反映了赋役逐渐趋向一元化的历史进程。它规定的赋役征银,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又反转过来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以银代役,相对松弛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客观上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从万历十年至十五年(1582-1587)短短的五年间,太仓积粟达一千三百余万石,可支全国五六年之用,国库积银也有六七百万两之多,使明朝政府的财政支绌情况有所好转。诚如谈迁所说:张居正“洵经济之才也”。
17、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病逝,神宗开始独自处理政务。由于居正的改革在某些方面同至高无上的皇权发生矛盾,竟招来身后的不测之祸。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神宗为了发泄他对张居正“威权震主”的积怨,加上新进者的参奏攻击,竟强加张居正以乱政不忠等罪名,下诏剥夺张居正生前官号,并下令查抄张居正在江陵的老家,因此,张居正的改革也随之半途而废。然而,历史并不能由万历定是非,张居正作为封建社会杰出的政治改革家,其功绩诚如崇祯朝吏部尚书李日宣等所言:“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这一评论还是公允的。
二、至今犹记李将军的典故
1、“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出自唐代作者高适的《燕歌行》,原文如下:
2、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3、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4、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5、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6、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7、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8、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9、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10、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11、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12、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13、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14、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15、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16、唐朝边境举烟火狼烟东北起尘土,
17、唐朝将军辞家去欲破残忍之边贼。
18、战士们本来在战场上就所向无敌,
19、皇帝又特别给予他们丰厚的赏赐。
20、锣声响彻重鼓棰声威齐出山海关,
21、旌旗迎风又逶迤猎猎碣石之山间。
22、校尉紧急传羽书飞奔浩瀚之沙海,
23、匈奴单于举猎火光照已到我狼山。
24、胡人骑兵仗威力兵器声里夹风雨。
25、美人却在营帐中还是歌来还是舞!
26、时值深秋大沙漠塞外百草尽凋枯,
27、孤城一片映落日战卒越斗越稀少。
28、身受皇家深恩义常思报国轻寇敌,
29、边塞之地尽力量尚未破除匈奴围。
30、身穿铁甲守边远疆场辛勤已长久,
31、珠泪纷落挂双目丈夫远去独啼哭。
32、远征军人驻蓟北依空仰望频回头。
33、边境飘渺多遥远怎可轻易来奔赴,
34、绝远之地尽苍茫更是人烟何所有。
35、杀气春夏秋三季腾起阵前似乌云,
36、一夜寒风声声里如泣更声惊耳鼓。
37、从来死节为报国难道还求著功勋?
38、你没看见拼杀在沙场战斗多惨苦,
39、现在还在思念有勇有谋的李将军。
40、这首诗热烈地颂扬了士兵们的英勇爱国精神,同时严厉地抨击了将领们享乐腐败和视士兵生命为儿戏的轻敌冒进,使苦与乐、庄严与无耻形成了鲜明的对此。结句借古喻今,点出朝廷因用人不当所造成的恶果,比一般因靖边而思名将的含义更为深刻。全诗形象鲜明,气势奔放,四句一韵,流转自然。
41、诗的主旨是谴责在皇帝鼓励下的将领骄傲轻敌,荒淫失职,造成战争失败,使广大兵士受到极大的痛苦和牺牲。诗人写的是边塞战争,但重点不在于民族矛盾,而是同情广大兵士,讽刺和愤恨不恤兵士的将军。
42、全诗以非常浓缩的笔墨,写了一个战役的全过程:第一段八句写出师,第二段八句写战败,第三段八句写被围,第四段四句写死斗的结局。各段之间,脉理绵密。
43、诗的发端两句便指明了战争的方位和性质,见得是指陈时事,有感而发。“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貌似揄扬汉将去国时的威武荣耀,实则已隐含讥讽,预伏不文。樊哙在吕后面前说:“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便斥责他当面欺君该斩。所以,这“横行”的由来,就意味着恃勇轻敌。唐汝询说:“言烟尘在东北,原非犯我内地,汉将所破特余寇耳。盖此辈本重横行,天子乃厚加礼貌,能不生边衅乎?”这样理解是正确的。紧接着描写行军:“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透过这金鼓震天、大摇大摆前进的场面,可以揣知将军临战前不可一世的骄态,也为下文反衬。战端一启,“校尉羽书飞瀚海”,一个“飞”字警告了军情危急:“单于猎火照狼山”,犹如“看明王宵猎,骑火一川明,笳鼓悲鸣,遣人惊!”不意“残贼”乃有如此威势。从辞家去国到榆关、碣石,更到瀚海、狼山,八句诗概括了出征的历程,逐步推进,气氛也从宽缓渐入紧张。
44、第二段写战斗危急而失利。落笔便是“山川萧条极边土”,展现开阔而无险可凭的地带,带出一片肃杀的气氛。“胡骑”迅急剽悍,象狂风暴雨,卷地而来。汉军奋力迎敌,杀得昏天黑地,不辨死生。然而,就在此时此刻,那些将军们却远离阵地寻欢作乐:“美人帐下犹歌舞!”这样严酷的事实对比,有力地揭露了汉军中将军和兵士的矛盾,暗示了必败的原因。所以紧接着就写力竭兵稀,重围难解,孤城落日,衰草连天,有着鲜明的边塞特点的阴惨景色,烘托出残兵败卒心境的凄凉。“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回应上文,汉将“横行”的豪气业已灰飞烟灭,他的罪责也确定无疑了。
45、第三段写士兵的痛苦,实是对汉将更深的谴责。应该看到,这里并不是游离战争进程的泛写,而是处在被围困的险境中的士兵心情的写照。“铁衣远戍辛勤久”以下三联,一句征夫,一句征夫悬念中的思妇,错综相对,离别之苦,逐步加深。城南少妇,日夜悲愁,但是“边庭飘飖那可度?”蓟北征人,徒然回首,毕竟“绝域苍茫更何有!”相去万里,永无见期,“人生到此,天道宁论!”更那堪白天所见,只是“杀气三时作阵云”;晚上所闻,惟有“寒声一夜传刁斗”,如此危急的绝境,真是死在眉睫之间,不由人不想到把他们推到这绝境的究竟是谁呢?这是深化主题的不可缺少的一段。
46、最后四句总束全篇,淋漓悲壮,感慨无穷。“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最后士兵们与敌人短兵相接,浴血奋战,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岂是为了取得个人的功勋!他们是何等质朴、善良,何等勇敢,然而又是何等可悲呵!
47、诗人的感情包含着悲悯和礼赞,而“岂顾勋”则是有力地讥刺了轻开边衅,冒进贪功的汉将。最末二句,诗人深为感慨道:“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八九百年前威镇北边的飞将军李广,处处爱护士卒,使士卒“咸乐为之死”。这与那些骄横的将军形成多么鲜明的对比。诗人提出李将军,意义尤为深广。从汉到唐,悠悠千载,边塞战争何计其数,驱士兵如鸡犬的将帅数不胜数,备历艰苦而埋尸异域的士兵,更何止千千万万!可是,千百年来只有一个李广,怎不教人苦苦地追念他呢?杜甫赞美高适、岑参的诗:“意惬关飞动,篇终接混茫。”
48、《燕歌行》不仅是高适的“第一大篇”(近人赵熙评语),而且是整个唐代边塞诗中的杰作,千古传诵,良非偶然。
三、毕其功于一役是什么意思
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是:把应该分成几步做的事一次做完。亦以形容急于求成。
【出自】: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八:“例如社会主义的任务,合并在民主主义任务上面去完成,这叫做‘毕其功于一役’,那就是空想。”
【例子】: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永远是在路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只能分阶段逐步来做。
【语法】:复句式;作谓语;指一举成事
【解释】:逸:安逸。辛苦一次,把事情办好,以后就可以不再费力了。
【出自】:鲁迅《花边文学·再论重译》:“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极少。
【示例】:要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地的水患,只有在沿河筑起一道高堤这个方法了。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褒义
【解释】:从容:不慌不忙,很镇静;不迫:不急促。不慌不忙,沉着镇定。
【出自】:巴金《家》十五:“这些人从容不迫地叩了头,花费了半点钟以上的时间。”
【示例】:每次回到乡下,我都很羡慕家乡人那种从容不迫的生活态度。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褒义,形容人举止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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